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绩效导向和竞争激励作用,调动我院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平顶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分配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教四十条精神,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注重实绩,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合理分配各类奖酬,充分发挥二级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学院学科、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分配流程
1、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我院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2、成立由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3-4人组成的“校内绩效工资二级分配工作小组”,根据我院二级分配实施细则,进行具体的工作量核算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3、分配工作程序
(1)分配工作小组统计核算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任务等各环节的工作量,并将结果报送分配领导小组。
(2)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本年度的二次分配草案,报领导小组审核。
(3)公示年度分配方案,接受教职工咨询,对方案进行修订,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三、分配办法
(一)经费来源。
除兼职教师和学校专职督导外,根据学校整体划拨到学院的岗位聘任及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的岗位绩效工资、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总额,根据当年学院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总额需要,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奖励分配,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根据个人业绩完成情况直接发放给个人。
(二)教学工作奖励
1、河南省思政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参加省赛但未获奖者500元。河南省教育工会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省教育厅课件、教案、微课、案例大赛同省教育工会教学技能大赛。
2、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学校课件、教案、微课、案例大赛奖励为校级教学比赛的50%。
3、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3000元/项,省级立项10000元/项。省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程5000元/门。
4、校级教研课题结项500元/项,省级教研课题结项5000元。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省级教学成果奖为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的3倍。
5、按照我院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教学质量优秀奖励5元/标准课时。
6、指导学生校外集中实践的教师100元/人/天。
7、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为校级优秀教研室奖励3000元,评为我院优秀教研室奖励2000元,其中50%奖励教研室主任,50%由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分配。
(三)科研与其他工作奖励
1、学校“十三五”核心指标等高层次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奖励等,国家级项目10000元,省部级项目5000元,C刊论文3000元,学校指定A、B类出版社专著3000元,省级社科成果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国家级奖励为省级奖励的2倍。项目立项时奖励50%,结项后奖励50%,同一题目的项目、论文、专著、奖励等只享受最高档次奖励一次。
2、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00元/篇,省教育厅社科成果奖500元/项。
3、地厅级项目(市社科联项目除外)结项500元/项。
4、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无报酬的校内外讲座或报告500元/场,工作职责之内的除外。
5、兼职从事支部书记、工会委员等公共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经考核合格的补贴500元/人·年。
四、其他有关规定
1、教学建设或科研工作由团队共同完成的,团队负责人工作量原则上占比为50%,主要参与人原则上合计占比为30%,预留20%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承担工作任务多少及完成情况合理分配,团队负责人和参与人没有承担工作任务的可不予分配。
2、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的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科研任务方可获得科研奖励。
3、教研室主任津贴发放给教研室主任。
4、用于二次分配的绩效工资总额如果不足,则按比例发放本办法的所有奖励。
5、访学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休产假,事假、病假,一般教学事故或受通报批评等情况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6、本细则适用于十三五期间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如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涵盖不全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