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15】59号)精神,我单位成立了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细则。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我单位共有21人参加考核,优秀比例为18%。经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确定等次、公示等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优秀4人: 王卓菲 王秀毅 郝温娜 王培文
公示期2016年1月4日-6日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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